观点&趋势
PERSPECTIVES & TRENDS电话:023-63876532 18696576719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翠湖天地SOHO 23-12
伍略观点 Vadding View
您的位置: 安博官方(中国)总部> 观点&趋势> 伍略观点
发布日期:1905-06-22 来源:
论如何实施金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约束机制的构建
一种机制的“激励”和“约束”是辩证的关系,约束本身也是一种激励,也可以说约束是负激励,是反向的激励。在讨论激励机制之后,现在应该分析对应的约束机制。鉴于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特殊性质,金融类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约束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高管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过程中,政府应该在扮演好应有的角色:首先,为各家金融公司构建其机制扫清制度层面的障碍、提供政策支持;其次,在对国有金融机构高管的激励约束上,要明确定位监督主体,不要造成多头监督而形成监督缺失、国有金融机构不知道该听谁指挥等状况的出现,做个合格的政策的制定者。
2建立和完善风险抵押金制度
风险抵押金如前面所提,是将企业业绩与高管的年薪制中的绩效薪酬相联系,具体操作中把高管的当年的绩效薪酬中的一部分拿出来留存企业中,作为下一年的风险抵押,如果在下一个工作年度企业出现业绩亏损或者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纸漏,那么就会扣掉上一个工作年度留存的风险抵押金。这样会激励高管进一步的为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而认真努力的工作。
还有一种与风险抵押金相类似的约束方法:债权制度,它的原理是将高管的薪酬中拿出固定比例作为企业经营的资本金,这部分资金相当于高管作为公司的债权人,将资金借给公司运营,当任期届满之后再予以返还,这期间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则高管这一年被扣留的资金将归到公司所有。这个留存的比例由公司根据所支付高管的薪酬总额来确定。
3提高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信息透明度
将高管薪酬信息及时公布给本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员工,增加高管薪酬的透明度;同时,在证券市场上公布证券市场要求的部分,使得高管薪酬接受来自社会上的广泛监督,这对高管们会形成一定的约束作用。要确保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严格合规,信息披露真实、透明、完整,对金融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和被激励对象获取收益等情况都要进行披露。
4高管合同本身的约束作用
公司在与高管签订用人合同的时候,会在合同里规定相关的条款,限制高管的行为,这些合同本身对高管行为就是一种约束。
5外部监督机构的约束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业监督委员会、人民银行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高管行为进行监督约束,各个监督主体应该相互协调,不应该推卸责任,造成监管的漏洞。虽然我国现在是实行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是现在的发展趋势是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例子就是银行涉及到基金业务等,要警惕市场上出现的金融风险,及早发现,防患于未然。
6加强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建设
在金融上市公司内部,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公司内部除了高管之外的中层管理者、普通员工等还是占大多数的,而且他们对本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状况等情况的了解也会比外部深刻和直接,建立针对高管的内部民主监督制度,使得高管发放薪酬等行为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当员工个人或者某个部门发现高管经营中的问题或者对本年度的薪酬制度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或下属的薪酬委员会报告,这种制度的建立会对高管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7道德约束
道德约束在金融行业的作用更为重要,它降低了公司高管的“道德风险行为”,减少了交易费用。要重点关注高管的职业道德和行为道德,涉及高管的伦理道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和社会责任感,对高管的行为具有很强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