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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钢铁企业设备点检管理制度—专业TPM自主维护辅导

发布日期:1905-06-22 来源:

某钢铁企业设备点检管理制度—专业TPM自主维护辅导

【共享资料,仅供参考】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设备点检管理制度是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公司的生产设备必须按设备专业、区域及有关分工原则由责任心强的设备专职点检员实施点检管理。专职点检员通过对设备的认真点检和管理准确地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根据不同类别设备的运行状态及修理履历或倾向管理实绩,对设备采取多种维修方式并存的维修策略,编制切实可行的维修计划,尽量地避免设备的过维修和欠维修的发生,最经济地投入维修费用,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1.2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的生产设备。

2设备专职点检员的分类与要求

设备专职点检员分为综合点检员与专项点检员两类。

2.1 综合点检员的资格要求。

2.1.1 具有三年及以上本专业的点检实践经验。

2.1.2 全面熟悉点检日常业务管理知识,全面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能熟练判断和排除所管辖区域复杂的设备故障(事故),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设备结构及控制原理,并了解相关专业简单的设备结构和控制原理。

2.1.3 综合点检员上岗条件:具有技师资格,或者受教育年限12年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等级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2 专项点检员的资格要求。

2.2.1 具有一年及以上本专业的点检或检修实践经验。

2.2.2 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熟悉点检日常业务管理知识,能熟练判断和排除所管辖区域一般的设备故障(事故),基本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设备结构及控制原理,并了解相关专业简单的设备原理。

2.3设备专职点检员的资格经设备部考核确认后持证上岗,且每三年对其资格进行复审。资格考核内容分应会与应知,其中应知包含管理与技能两部分。应会由各二级单位自行考核,考核成绩报设备部审核及备案,应知考核由设备部组织实施。应会考核不合格者、应知考核两部分均不合格者或应知考核单项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专职点检员资格,调离专职点检员岗位。

2.4各二级厂(部、分公司)可根据专职点检员的业绩提出综合点检员岗位调整申请,由人力资源处审核确认后实施。

2.5 专职点检员资格确认考核的专业范围主要为:机械、电气、仪表、通信及土炉设备,其它专业可根据本专业或行业设备的特点参照执行。

3点检的分类和分工

3.1 点检的分类

3.1.1 日常点检: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生产岗位操作人员与设备方的运行人员及专职点检员,用人的五感或借助于简单工器具对设备进行外观的点检,并采用日常维护保养和生产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等基础保养工作。通过及时发现设备小隐患、小缺陷,适时安排日修或及时处理,使之逐步实现长周期的定修或终生无大修的目标。日常点检周期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予以设定,并可调整。

3.1.2 周期点检:周期点检是为了判断设备内部的状态。专职点检员靠人的五感或借助于简单工器具、仪器及仪表对设备重点部位详细地进行静(动)态的外观点检或内部检查,掌握设备劣化倾向,以判断其维修和调整的必要性。

3.1.2.1 设备的在线解体检查,按规定的周期在生产线停机情况下,对设备部件进行全部或局部的解体检查,并对机件进行详细检查或测量以确定其劣化的程度。

3.1.2.2 设备的离线解体检查,对计划或故障损坏时更换下来的单体设备、分部设备或重要部件进行离线解体检查。

3.1.3.精密点检:用精密仪器、仪表对设备进行综合性测试检查,或在不解体的情况下运用诊断技术,用特殊仪器、工具或特殊方法测定设备的振动、应力、温升、电压整定值等物理量,通过对测得的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定量地确定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劣化倾向程度,以判断其修理和调整的必要性,点检周期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及设备使用说明等资料而定。

3.2 点检的分工

3.2.1 点检工作分别由生产方的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方的运行人员及专职点检员承担。

3.2.1.1 日常点检分别由生产方岗位操作人员或设备方的运行人员及专职点检员承担,具体分工由责任单位的生产与设备双方协商确定。

3.2.1.2 周期点检由专职点检员实施或由专职点检员提出检修计划,委托检修部门实施。

3.2.1.3 精密点检由专职点检员实施或由专职点检员提出计划由检修部门或专业部门实施。

4点检职责

4.1 岗位操作人员的点检职责

4.1.1 生产方根据分工协议的内容,按照设备方提供的点检标准实施日常点检作业。

4.1.2 在当班时间内,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日常点检计划表的内容逐项进行点检,并认真做好实绩记录。

4.1.3 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时应将情况记入点检实绩及交接班簿中,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设备运行人员或专职点检员进行处理。

4.1.4 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4.1.5 参与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1.6 根据分工协议进行设备的更换和简单的调整工作及给油脂作业。

4.2 运行人员的点检职责

4.2.1 运行人员是指根据生产运行的需要而设立的少量三班生产设备(机械、电气等专业)维护人员。

4.2.1.1 在专职点检员的指导下编制点检计划表,并在当班时间内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点检,观察设备的流量、压力、温度、泄漏、电压、电流、振动等情况,并进行简单的紧固、调整、修复、给油脂等作业,认真做好实绩记录。

4.2.1.2当发现或得知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排除。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经过须详细记录在交接班簿中。

4.2.1.3 夜间抢修时,对抢修项目要认真向检修方作好现场说明,负责检修跟踪与确认,准备备件、资材,并做好安全确认等工作。

4.2.1.4 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情况书面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4.3 专职点检人员的点检职责

4.3.1 专项点检员的点检职责

4.3.1.1专项点检员是其管辖的现场生产设备状态的直接责任者。

4.3.1.2 在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设备及零部件编码、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技术标准(专用)、维修作业标准、非通用标准工时定额等基础资料进行维护。根据设备状态向作业长提出上述基础资料修改、新增、删除的申请。

4.3.1.3根据点检标准在信息系统中合理安排点检计划,并每日按计划认真进行点检作业。对岗位操作工、设备运行人员进行点检维修业务的指导,有权进行督促和检查,每天须查阅岗位操作工的点检作业实绩及有关记录,有问题时要查明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4.3.1.4 根据点检结果和点检周期在信息系统中合理安排日、定、年检修计划。负责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并与生产方、检修方做好设备检修前的确认、准备工作,对检修质量进行跟踪和过程控制。检修结束后应对检修方的4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工作进行检查。

4.3.1.5 设备故障(事故)处理要及时,措施得当。

4.3.1.6 做好各类维修实绩在信息系统中的登录工作,确保信息系统中各类数据的完整、及时与准确。

4.3.1.7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根据设备状态对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维修方式。

4.3.1.8实施或参与设备的精密点检并负责所辖设备的状态受控点工作。

4.3.1.9根据信息系统中的记录,进行有关故障、检修、费用等方面的实绩分析,提出修复、预防或改善设备的对策和建议。

4.3.2 综合点检员的点检职责

综合点检员除专项点检员所列职责4.3.1.1~4.3.1.8外,还负有以下职责。

4.3.2.1负有对专项点检员的点检维修业务及技术进行指导、帮助的职责。

4.3.2.2根据设备状态及备件、材料的库存情况,在信息系统中编制备件请购(修复)、材料请购等计划。负责责任区域内维修费用的管理工作。

4.3.2.3 根据信息系统中的记录,进行有关故障、检修、费用等方面的实绩分析,制订修复、预防或改善设备的对策。

4.4点检作业长工作职责

4.4.1 全面贯彻点检定修制,监督点检员做好设备的点检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管辖区域的设备状态稳定。

4.4.2 严格实施作业区标准成本管理工作,建立作业区内部成本管理体系。

4.4.3 每月组织召开作业区实绩分析会,对所发生的故障、费用进行实绩分析,掌握其原因和趋势,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

4.4.4 对点检员上岗的点检到位率、有效率,专职点检员在信息系统中各类实绩的登录情况及生产方TPM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4.4.5 认真做好信息系统中基准信息变更的审核与操作,做好检修、备件、材料等计划的审核及三个工作日内对专职点检员确认完工的检修项目的系统报支工作。负责下达关键设备功能、精度项目管理目标值。负责在信息系统中编制维修费用月度预算。

4.4.6 负责作业区安全管理工作,对作业区人员执行标准化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7 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选拔好专职点检员。

4.4.8 推进作业区自主管理、合理化建议工作。

5效率保证

5.1 上岗点检的有关规定

5.1.1在正常情况下,专职点检员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进行现场点检作业(逢抢修、检修、处理故障时除外)。各二级厂(部、分公司)若要调整点检作业时间,应及时报设备部审核并备案。

5.1.2 专职点检员应携带规定的工器具上岗点检。

5.1.2.1 机械专职点检员应携带听音棒、手电筒、点检锤、扳手、螺丝刀等简易工器具。

5.1.2.2 电气专职点检员应携带听音棒、手电筒、点检锤、螺丝刀、电笔、扳手、尖嘴钳等简易工器具。

5.1.2.3 仪表专职点检员应携带电笔、万用表(小号)、螺丝刀、扳手、手电筒、尖嘴钳等简易工器具。

5.1.2.4 已配备测振笔、测温笔、数采器的专职点检员应携带测振笔、测温笔或数采器上岗点检。

5.1.3 专职点检员上岗时应按点检计划的检查内容及规定的点检线路进行现场点检作业。

5.2 专职点检人员在点检业务中,应收集以下信息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

5.2.1 点检实施中的点检结果。

5.2.2 收集岗位操作人员提供的设备信息。

5.2.3 收集设备故障和异常信息。

5.2.4 收集委托施工部门或专业部门进行解体点检、精密点检、检测诊断的信息,根据以上信息做好以下点检的关联业务。

5.2.4.1 提出修订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等的申请及调整点检计划。

5.2.4.2 编制与修订检修工程项目表。

5.2.4.3 修改和补充备件、材料需用计划。

5.2.4.4 对计划值、定修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 专职点检员在信息系统中建立与维护点检记录。

5.4 各设备室(车间)主任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好本区域的点检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推进点检的标准化作业与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各设备室(车间)管理人员应配合主任做好下列工作。

5.4.1 选拔好点检作业长,建立和健全专职点检员的岗位规范及岗位考核制度。

5.4.2 明确设备方各作业区、各专业之间的分工界面。

5.4.3 组织技术人员、专职点检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系统中编制设备及零部件编码、维修技术标准(专用)、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等基本资料。

5.4.4 不定期抽查专职点检员在信息系统中的记录及运行人员的手工记录,对点检人员进行必要的督促和检查。

5.4.5 掌握本区域的设备状态,组织对出现异常或功能不完善的设备进行处理、攻关,不断改善提高设备性能。

5.4.6贯彻作业长制,组织开展标准化作业、合理化建议及自主管理活动。

5.4.7 为点检作业区提供技术支撑,确保检修用备件、资材的供应。

5.4.8 每月定期召开实绩分析会,提出点检管理目标,并定期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