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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略观点 Vadding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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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05-06-22 来源:伍略咨询公司
论H市国税局绩效考核结果激励不当的问题——重庆管理咨询公司观点
由于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方面的不足,H市国税局的绩效管理无法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受其影响,税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无法得到真正的发挥。笔者认为H市国税局针对绩效考核结果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存在以下一些激励不当的情况:
1 激励机制以职务、级别激励为主。在职务、级别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每个考评周期的结果都没有什么变化,激励的价值非常有限。税务人员对职务升迁、级别提升的重视程度要远远高于对工作业绩的关注程度,当工作业绩的好坏对职务、级别的相关性不是太紧密时更是如此。
2 岗能匹配不合理。由于税务系统普遍采用竞争上岗机制,与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没有很好地结合,往往会出现高分低能、高能低就的现象,有的岗位工作轻松、容易出成绩就争着去哪个岗位,而真正重要的岗位、有一定难度和挑战性的岗位,却少人问津。日常考核结果在竞争上岗中没有得到有效运用。
3 薪酬分配的平均主义严重。H市国税局的税务人员薪酬包括公务员工资、津贴及奖金,除工资以公务员级别为依据、少数岗位有很少的特殊岗位津贴外,其他几乎没有差别,薪酬分配大家“一视同仁”、“不分彼此。
4 绩效考核对税务人员的能力开发和业绩提升帮助不大。与作为保健因素的薪酬相比,对税务人员更重要的是能力开发和自身提高,但该局的绩效考核局限于对过去工作的评价,没有提出人员的绩效改进措施、安排相应的培训和关注其今后的发展,实行的不是完整的绩效管理循环,而仅是其中的一个片断,对绩效管理的真正价值所在没有予以重视。